社会与法学院关于开展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第二阶段)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6-10-12点击数:

全体教师:

为进一步提升学院整体教学质量,形成良好的工作风貌,学院近期将组织实施第二阶段教学质量提升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组织说课及试讲工作

(一)教研室内部听课。以教研室为单位,组织本学期承担课程的教师开展说课及讲课。

1、第一轮听评课。

(1)说课\讲课要求。教师提交本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计划表、教案、课件;说讲课时先介绍教学内容、教学目标、课程设计,然后再讲课,时间不少于40分钟。

(2)听评课要求。所有参加听评课的教师需对各课程的教学设计开展充分的讨论,并提出建设性意见建议,同时填写听评课记录表,并如实打分。

(3)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10月8日下午1:30-4:30

地点:知识产权:普教楼103

      社会工作:实验楼613

      女 性 学:博学楼106

      老年服务与管理:博学楼105

2、第二轮听评课。根据第一轮教研室听评课评分情况,组织本教研室的第二轮听评课。

1、参加范围:

(1)说课\讲课教师:

女 性 学:高丽娟、李学娟、林存秀

会工作:杨  珺、于丽娜、张静敏、李宏芳

老年服务与管理:薛娇美、岳影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尹蕾蕾、张雅维、孟继苏

                     王金玉、吴玉霞

备注:1、纯实训课的老师,请自行安排学生参加。

      2、李静、王绍霞老师的实验课第9周另行安排。                              

 (2)听评课教师:本教研室全体教师。

2、具体要求:要求说讲课时间不少于90分钟,全程录音录像。

3、时间及地点安排:

时间:10月15日(星期六)全天(参加完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后开始),10月16日(星期日)上午

地点:女性学:博学楼105

     社会工作:社工实验室613

      老年服务与管理:博学楼106

      知识产权、法律事务:博学楼103

(二)全院范围内听评课。

1、参加范围:见学院通知。

2、具体要求:组织部分教师,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试讲,一对一帮扶。参加讲课老师待定,全体教师参加听评课。

二、组织社会与法学院教学竞赛

在学院内部组织教学竞赛,评选优秀教案、课件。通过综合评比,选出一等奖 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本次先评选第十二周课程的教案与课件;学期末开展本学期所有课程的教案、课件评选);同时评选院部教学能手2人,具体情况见通知。

说明:院部教学能手由各听课小组推荐,评议小组根据听课情况以及学生本学期反馈意见综合评议产生。

获奖教师颁发证书及物质奖励。

三、组织优秀教师教学经验交流及观摩课

为进一步提高全院教师的教学能力及技能,加强教师之间教学经验交流,学院内部组织评选出的院部教学能手在全院范围内开展观摩教学,并进行教学经验交流。

四、教学技能培训

(一)10月15日(星期六),组织学院全体教师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教学技能培训。

(二)根据各教研室听评课开展情况,结合学院教师说讲课中存在的问题,由学院统一组织青年教师学习教学课件制作、教学方法设计等教学技能。

 

 

社会与法学院

2016年9月25日

 


版权所有:山东女子学院社会与法学院    教育网ICP备案证号:鲁ICP备 09024645号

学院电话:(86)-0531-86526779 地址:中国山东济南市长清大学科技园大学路2399号 邮编250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