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学院合唱比赛创佳绩

作者:时间:2011-06-14点击数:

6月9日下午2点,社会与法学院于合班楼508活动室,参加了山东女子学院团委主办的合唱比赛。社会与法学院历时两个月的精心准备,以饱满的热情为在场观众呈现了一场视听盛宴。

下午2点,在主持人的宣布下,本次比赛拉开了帷幕。各学院根据预先抽签顺序依次进行了演唱。演唱曲目包括必选歌曲《中国共青团团歌》和自行准备的选唱歌曲。各学院的代表队整齐着装,声音洪亮,并伴随节奏做出形式多样的动作变化。社会与法学院代表队不论在必唱还是选唱曲目都有精彩的表现,声音响亮,配合丰富多样的动作,还有舞剑等独具匠心的表演,用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富有朝气的表现充分展现团队的力量,征服了在场的评委和观众。评委们认真倾听,公正打分;观众们积极回应,热烈鼓掌。使整场合唱比赛在轻松而又有序的气氛中进行。最终社会与法学院获得了第二名和最佳创意奖的佳绩。社会与法学院的同学们虽然没有华丽的包装和老道的舞台经验,但同学们用饱满的精神,自信而响亮的歌声充分诠释了合唱的内涵。

本次合唱比赛顺利结束。社会与法学院代表队以优异的成绩为自己前期辛苦的准备画上了圆满的句号。本次比赛不仅展现了社会与法学院的风采,还增强了同学们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对我院精神文明建设起到良好的促进作用。

社会与法学院团总支

2011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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