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5、26日,为保证社会与法学院在运动会期间保持良好纪律,增强学生文明守纪意识,学院在运动会期间开展了“精神文明班级”评选活动。2018级法律事务专业表现突出荣获社会与法学院“精神文明班级”称号。
运动会开始前,学院通过向2018级各班下发“精神文明班级”评选标准,并由各班班长向班级传达运动会纪律及相关规范,以保证学生们运动会期间保持良好的纪律,展现文明素养。运动会期间,学院学生会纪检部综合各班级出席、守纪、卫生、宣传、入场式、服从裁判、观看氛围、竞赛成绩等几个方面情况对各班进行不定时检查,以保证运动会场的组织纪律,2018级法律事务专业学生就坐整齐、纪录严整表现突出,在运动会比赛时,主动为学院运动员加油鼓劲,展现了班级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荣获“精神文明班级”称号。
本次精神文明班级的评选,不仅有利于增强学生的文明守纪意识,培养学生的集体荣誉感;也推动了学院精神文明建设,展现社会与法学院良好的精神风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