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团省委下发了《关于表彰2013年度“山东省五四红旗、团委(团支部)”、“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员”和“山东省优秀共青团干部”的决定》(鲁青发[2014]5号文件)。社会与法学院社会工作专业2011级本科2班团支部获得山东省“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该团支部共31名同学,思想坚定,锐意进取,立志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不懈奋斗,组织开展了“我的中国梦”等主题团日活动;满怀激情、斗志昂扬,在社会工作和公益服务的土地上耕耘着自己未来的理想。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和创新、参与社会实践、关注弱势群体,开展了“蓝蜗牛”关爱自闭症人士、关爱社区“空巢”老人家庭等系列活动;在学习中,该团支部专业课成绩优良,计算机文化基础等级考试通过率为100%,国家英语四级考试一次性通过率达51.7%,在全校名列前茅,在青年学生中起到了良好的模范带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