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培养考察,征求党员、群众和培养联系人意见,支委会讨论研究、政治审查,发展对象培训考试、基层党委审查,拟接收柏闰春等十二位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发展对象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详见公示表)
公示期限:2024年11月5日—2024年11月11日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社会与法学院党委,孙旭友,0531-865267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