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院长岗位职责

作者:时间:2019-09-24点击数:

一、协助院长做好本学院的教学管理工作,处理与教学有关的日常事务,负责教学任务落实与完成。

二、负责本学院的教学文件的制定,做好课堂教学、课程考核、实验教学、实习实训、毕业论文(设计)管理等方面规章制度的建设工作。

三、组织制订各专业的教学计划,每学期期中、期末检查,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执行情况,并提出教学改革措施。

四、负责组织制(修)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实践教学指导书等教学文件。

五、负责落实教学任务,审定开课教师名单,主持本学院的教学检查和教学经验交流活动;督促检查各教学环节的落实和教师工作规范执行情况,确保教学任务顺利完成。

六、负责本学院的实践实验教学管理工作,做好校外实习基地的拓展和管理。

七、负责本学院学籍异动学生的资格审定、毕业学生的资格审核和授予学士学位资格审核工作。

八、负责本学院教师积极开展教学研究和改革,加强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

九、负责本学院教学质量的监控和评估工作;负责教学指导委员会和教学督导组的工作;领导和主持各专业开展活动,对教学人员的使用、晋升、奖惩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

十、负责本学院教学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督促和检查本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做好日常工作。

十一、协助院长组织学院教学工作分委员会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开展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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