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3届高校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13-06-20点击数:

各高等学校:

当前,正值2013年高校毕业生求职就业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力以赴做好201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工作,确保2013年高校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现就做好2013届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通知如下: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

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是学校教育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也是对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种检验。各高校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与服务工作,强化领导,落实责任。学校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与沟通,精心部署。有针对性地为毕业生提供招聘信息和个性化的就业指导,努力帮助未就业的毕业生尽快落实就业岗位。规范就业管理各个环节。进一步提升就业指导与服务水平,周到、细致地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派遣、离校手续办理等各项服务工作。

二、结合实际、多措并举,创造性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

各高校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和毕业生的思想状况,创新形式,多措并举,注重实效,创造性开展毕业生教育活动。

(一)加强毕业生安全教育。要组织毕业生安全离校。要进一步增强毕业生安全防范意识教育,保持警钟长鸣,预防和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毕业生平安离校。要教育毕业生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注意择业就业安全并正确面对求职中的挫折;教育毕业生外出活动时注意交通、财产和人身安全;教育毕业生正确处理因人际关系导致的心理紧张,情绪压抑等问题,及时进行情绪疏通,积极与师长同学交流,保持平和的心态。

(二)要充分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开展多种专项教育活动,要特别关注不能按时就业、毕业的学生。通过形势政策报告会和先进事迹报告会、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毕业校友在基层就业并取得突出成绩的先进事迹,对毕业生进行成才观、创业观教育,引导毕业生到基层、到西部、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在增进爱校情感,增强报国信念,提高诚信观念,强化责任意识等方面对毕业生进行思想教育。

(三)开展爱校、感恩、诚信、法纪、心理等主题教育活动。引导毕业生诚信守法,感恩母校,文明离校。在毕业生中开展上好最后一节课、为母校做一件有意义的事、毕业感言主题留言征文等活动,培养毕业生讲责任、比诚信的良好作风,激发他们对母校的情感,营造健康文明的校园毕业氛围。开展毕业生文明离校倡议,倡导毕业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自觉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以健康文明方式告别母校。

(四)精心策划、认真组织毕业典礼和授学位仪式。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隆重热烈、安全简朴的原则举行。发挥思想政治工作队伍、管理队伍,学校基层党、团、学生会组织以及学生骨干的作用,把就业教育、毕业教育紧密结合起来,有组织地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体现学校对毕业生的关心、爱护和体贴,使毕业生文明离校、安全离校。

三、正面引导、加大力度,确保做好201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就业工作

各高校要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3〕35号)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确保做好2013届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各项就业工作。

(一)加大帮扶力度,做好“双困”毕业生的就业帮扶工作。各高校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把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专场招聘、重点推荐、“一对一”帮扶等方式,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女毕业生等就业帮扶工作。

(二)大力营造公平的就业环境。用人单位进校招聘,不得对毕业生设置性别、民族、户籍等作为限制性条件,严格执行教育部发布的三个严禁:即严禁发布含有限定985高校、211高校等字样的招聘信息;严禁发布违反国家规定的有关性别、户籍、学历等歧视性条款的需求信息;严禁发布虚假或欺诈等非法就业信息,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要规范就业统计,严格执行教育部“四不准”要求:不准以各种形式强迫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和就业合同;不准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和毕业生签约挂钩;不准以户档托管为由劝说毕业生签订虚假就业协议;不准将毕业生顶岗实习、见习证明材料作为就业证明材料。禁止各高校院系就业信息弄虚作假。及时掌握就业动态,做好就业情况的跟踪、预测和分析。

(三)坚持正面引导,发挥新闻舆论对就业工作的宣传和监督

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组织高校毕业生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5月4日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引导他们把个人成长融入国家需要,到城乡基层、边远地区和国家最需要的地方建功立业;帮助毕业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树立“先就业、后择业”的观念;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优秀毕业生回校作报告等教育活动。各高校要高度重视舆论动态,把新闻媒体作为推动就业工作的重要力量,主动接受舆论监督,争取社会对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广泛关注和良好反响。

四、加强教育、丰富内容,切实做好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201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在即,为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愉快、温暖离校,维护校园稳定,要切实做好高校毕业生文明离校工作。

(一)加强对毕业生离校工作的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离校、文明离校。各高校要制定毕业生离校工作方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形成学校领导牵头,学生工作部、就业办、党委宣传部、教务处、保卫处、团委等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高校要及时排查毕业生离校期间的不稳定因素,及时讲清政策,主动化解矛盾;辅导员要深入学生公寓值班,掌握学生思想动态;要及时了解毕业生思想动态,帮助毕业生解决实际困难,营造浓厚热烈的文明离校氛围。

(二)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加强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强化责任观念,确保毕业生离校期间的安全稳定;加强安全保卫工作,加大校内安全巡视力度,坚决严防损坏公物等不文明现象;提高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和处理能力,一旦出现紧急情况和突发事件,要立即启动学生群体性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在最短时间内赶到并妥善处理,避免事态的扩大,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

各高校要结合实际,突出特色,勇于创新,创造性地开展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活动。要深入总结开展毕业生教育和文明离校工作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将有关材料(文字、图片、视频等)报送至我厅学生处(电子邮箱:xueshengchu@sdedu.gov.cn),我厅将通过网站、工作简报等形式宣传和推广。

山东省教育厅

201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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