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与法学院党务政务公开制度

作者:时间:2018-09-06点击数:

为增强党的工作和教学科研工作的透明度,加强党内和行政监督,保证教职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促进学院各项工作的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和要求:

1.依法依纪原则

2.真实公正原则

二、党务政务公开内容

(一)党务公开的内容

1.通报学校党委关于学校改革、建设、发展等重大工作的计划、决策、决定及其贯彻上级工作部署情况。

2.通报党委工作计划和各阶段工作重点。

3.通报校内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以及后备干部培养等情况。

4.通报领导班子民主评议、民主生活会情况。

5.通报基层党支部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

6.通报向上级党组织推荐表彰的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的有关情况。

7.通报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二)政务公开的内容

1.学院规章制度、学院工作及年度工作要点。

2.学院党政领导分工及职能、权限范围。

3.涉及学院发展建设的重要事项。

4.学院教职工调配、分工、考核、奖惩。

5.党员及教师奖惩。

6.学院教工晋职晋级、职称评聘、先进评选等政策、制度及结果。

7.年度考核、教学考核等结果

三、公开方式

1.通过设立党务政务公开栏、宣传栏公开;

2.利用邮箱、QQ等网络公开;

四、工作要求

1.改进服务。不断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

2.强化责任。落实责任体系,建立党务政务公开反馈制度,及时反馈解答提出的问题,纠正党务政务公开工作中出现的偏差。

3.及时准确。重大决策、目标任务常年公开,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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