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党组织谈话考察,党员推荐、团组织推优,支委会(不设支部委员会的由支部大会)讨论研究、基层党委审查,拟确定第一支部生藩兰等51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为增强发展党员工作的透明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确保发展党员的质量,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意见》的要求,现将拟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公示如下:
公示期限: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13日
联系人:党委组织部:公铭,行政楼202
社会与法学院党委:杨洋,博雅楼A508
联系电话:0531-86526677(党委组织部)
0531-86526996(社会与法学院党委)
附:社会与法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公示一览表
山东女子学院党委组织部 社会与法学院党委
2021年10月6日